事项分类
行政确认
事项名称
结婚登记
办理依据
《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办理主体
房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条件
结婚登记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当事人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双方自愿结婚;
8、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9、当事人持有《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
免费
法定期限
当场办理
承诺期限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房山区良乡西路10号
联系电话
69370244
服务表格
结婚登记声明书当场打印
常见问题解答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提供预约登记服务(法定假除外)。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规定。
监督电话
本局电话:69370215,市局电话:65395711、65395712。
在线办理链接
无
权力运行流程图
{绘制A2表作为附件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