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等八个项目财政评审。我局积极协调、争取市局和区政府资金支持,用于平西抗日战争纪念馆室外改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平西烈士陵园)、武器装备园建设、烈士陵园安防系统、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以及十渡镇老帽山六壮士和王家台烈士陵园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八个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立烈士纪念设施长效保护管理机制。针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改造后管理工作相对薄弱的实际,2016年3月以区政府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山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了烈士纪念设施长效保护机制,重点明确了相关单位任务职责,落实了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经费。此项工作在全市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四大常规业务进展顺利
完善优抚保障体制,增强优抚对象福祉。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调标文件,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二是定期核查优抚对象数据,规范优抚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金实际发放名单和资金统发系统、北京市优抚管理系统保持一致。三是抓好光荣院管理。组织消防知识讲座和实际演练,安排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基层护理员的业务能力。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序推进。一是重点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扶持工作。春节过后举办房山区首场招聘会。二是依托房山广播电视大学和房山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三是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工作流程。做到早计划、早准备、早落实,8月底前圆满完成年度安置任务。
双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一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二是扎实做好 “两节”期间双拥工作。三是协助人保局为随军家属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约700万元,切实解决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四是积极开展双拥活动。组织驻区部队官兵到平西抗日战争纪念馆和平西无名烈士陵园祭扫先烈,组织宣誓活动等。
见义勇为工作步入规范健康发展轨道。1-4月共受理确认见义勇为2例6人,拟于5月底举行颁证仪式,发放一次性奖励金31.7万元。同时做好见义勇为确认工作、两节走访慰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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