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街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添加时间:2018-05-16 09:54:00,点击量: | ||||||||||||||||||||||||||||||||||||
(三)联检内容 1.法定行政区域界线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有关界线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宣传贯彻情况;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界开展行政管理和提供社会服务情况。 2.界线其他标志物完好情况。主要检查界线协议书中描述的指示界线实地走向的地物、地貌的变化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组织开展修测工作。 3.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情况。主要检查跨界生产建设项目的管理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是否已签订了管理协议书;做好边界地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 4.联检档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联检中形成的实施方案、会议纪要、检查记录、修测文件、联检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立卷归档情况。 5.其他与界线管理有关的情况。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情况。 二、时间安排 联检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搜集联检工作所需的各种资料;成立联检工作机构;制定联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联检工作实施方案应于5月31日前上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自查联查阶段(6月):各乡镇(街道)组织民政、土地规划部门按照规定的内容对相关界线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自查登记表;重点地段与毗邻乡镇、街道共同开展联合检查,填写相关联检登记表。 (三)整改验收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联检工作组会商联检工作情况,研究处理联检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委托测绘部门组织开展界线其他标志物变化地段修测工作; 组织开展界线其他标志物变化地段修测,要测量界线折点坐标。 (四)成果汇总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编制标志物变化地段修测协议书及附图;撰写联检工作情况报告,以毗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名义联合报区民政局备案。 (五)立卷归档阶段(11月):整理汇总联检成果资料,按照相关规定立卷归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界线联检工作,是巩固勘界成果,维护界线法定性和稳定性,保持界线连续与贯通,消除矛盾纠纷隐患,促进边界地区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协调好自查和联检,确保工作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如期完成联检工作。 (二)顾全大局,精诚协作。界线毗邻双方要本着睦邻友好原则协商解决联检中出现的问题。牵头方要积极主动做好各种文件的起草上报和表格的制作、联检成果资料的整理报送与立卷归档等工作。配合方要妥善安排处理好各项事务,积极支持牵头方工作。 (三)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联检过程中要积极向界线沿线基层单位和干部群众宣传界线管理工作政策法规,树立界线法定的思想观念。要认真查找与界线相关的矛盾纠纷隐患,立足基层,妥善解决与界线相关的管理问题,促进边界地区安全稳定。
附件:1.街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牵头单位一览表 2.边界线其它标志物检查情况记录表 3.边界线跨界建设项目检查情况记录表 4.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写参考要 点 5.行政区域界线联合修测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协议书(参考样本) 6.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报告编写参考要点
bt365最新网址 2018年4月28日 (联系人:叶凯、姜以伟;联系电话:69370351、69370382) |